有時候,當我們看到身邊的人犯了錯,會下意識地去指責他們,似乎這是我們的權利。
然而,因為生氣指責別人,是本能;能夠克制自己的本能,體諒別人的難處,是本事,更是一種修養。
不輕易指責,先了解情況
古語雲:“橫看成嶺側成峰。”
有的人“犯了錯”,未必真的是“錯”,只是因為我們看問題的角度不對。
所以,當我們發現了別人的“錯誤”,先不必急著發怒,去指責別人,而是要先去了解情況,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調查清楚了,再做決定。
有這樣一則故事。
親生的母親,為兒子治療頭瘡,血流到了耳朵上,看見的人,都說這是疼愛兒子到了極點;
如果是後母為前妻生的孩子治療頭瘡,血流到了耳朵上,人們便會指責:這後母真是太暴虐了。
同樣的事情,可是人們的看法卻不同,這是為何?
因為人們受限於自己的成見,聽風就是雨,卻沒有仔細的去探察,事實究竟是怎麼樣的。
人,最容易被表面現象所迷惑,最終做出錯誤的判斷,懲罰錯了人。
所以,遇事先不要急著指責,而是先實事求是地去探查情況,如此,才能做出最合理的處置,讓無辜的人,不被冤枉,讓為非作歹的人,無法歸咎於人。
不輕易指責,以寬容人
老子說:“大丈夫處其厚,不居其薄。”
有的人,一旦發現別人犯了錯,就“怒髮衝冠”,不把別人指責的“五體投地”,他們決不罷休。
在他們看來,如此做法,他們可以充分發洩心中的怒氣,甚至還可以享受“指責”別人帶來的快感。
他們認為,這樣做,也可以讓對方“長長記性”,以後不再犯錯。
事實上,這種“不饒人”的做法,是害人害己。
《菜根譚》中說:“攻人之惡毋太嚴,要思其堪受。”
指責別人的錯誤過於嚴厲,超過了對方的心理承受能力,那麼,就會給對方留下難以癒合的心理創傷。
肆意傷害別人的人,最終,也必然會被別人所傷害。
企圖通過過分的指責,來糾正別人的錯誤,結果往往會適得其反,讓別人產生逆反心理。
所以,真正明智的人,知道對方是無意犯錯,不會橫加指責,或者只是會點到即止,讓對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即可,不會傷人自尊。
如此,反而更有利於對方,改正過錯。
不輕易指責,恕己之心恕人
《論語》中說:“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”
當我們發現別人犯了錯,想要去指責別人的時候,那麼,我們便可以想:如果我處於他的境地,我會做得比他好嗎?我是否做得還不如他好呢?
人的傲慢,多是因為不懂得“換位思考。”
有的富人,鄙視窮人,說他們不學習、不努力,所以忍受貧窮是理所應當的。
然而,當他們真正體驗過窮人的處境,才發現,生存的壓力,早就把學習提升的機會,壓縮得極少。
窮人在生存線上捉襟見肘,又哪有機會談什麼投資、策略?
很多時候,對於別人的蔑視、苛責,不是來源於自己真的優秀,而是來源於對他人處境的“無知”。
正如那句“未經他人苦,莫勸人大度。”
站在自己的立場上,似乎有指責別人小氣的資格;可是一旦能夠明白了對方的處境,換位思考,就會發現,原來,自己也未必能夠做到大度。
蘇格拉底說:“美德即知識。”
一個真正智慧圓滿的人,必然是一個心懷慈悲、推己及人的人;
反之,一個人即使再聰明,如果心中冷漠,無同理心,也必然還是一個智慧未開之人。
願你我,都能不輕易責怪人,心懷良善,自愛愛人。
共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