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情感,依戀,人類最早出現的心理現象。人和人的關係,始於人的需要的出現,需要的滿足一定和他人有關,在滿足的過程當中建立情感。所以,人和人的關係,第一是需要,第二是情感。”
上面這句話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
我覺得很有道理。
按照思想家、有“最後的儒家”之稱的
人和物的關係很好理解,我們的工作、奮鬥,就大多是為了實現金錢、財富、物質上的滿足;而人和自己的關係是精神上的自我圓滿的滿足。
至於人和人的關係,則是人和物、人和自己兩大的關係的兼而有之。
人在小時候都是必須依賴父母養育才可以存活的,所以所人和父母就是最初建立的關係。
如果父母在孩子的童年時期沒有處理好他們之間的關係,無疑會對孩子以後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。
就是在長大後,人的生存、生活也脫離不了人和人的關係。
一次,李玫瑾教授在大學講座的時候有個學生提問:“生命是我自己的,我為什麼不能決定我的生命?”
對這個問題,李玫瑾教授舉了一個很棒的例子,她說,“好比走到街上,你餓了,你可以走進任何一家飯店,然後你就坐下點一堆菜,吃完了以後一抹嘴往外走,這就是說生命是自己的,可以說嘴是胃的,不是我的。”
人的生存必然是要依賴他人的存在,李玫瑾教授反問道,一個人只要活下來,就意味著你進了飯店吃了人家的飯,你就欠了人家的債,你能不還錢就走嗎?
所以,把生命說成自己的是不了解生命的發展進程。
其實每個人活下來,只要我們活到今天,我們都欠自己的父母,欠這個社會的。這個欠是沒有辦法的,因為生命的早期是相當的無助無能的,而正是因為這個背景,造成了人的情感發展,而情感發展又決定了一個現象,情感是諸多心理髮展的一個基礎,有了這個發展我們才有其他的發展。
當然李玫瑾的這個意見可以再加以探討,但也確實可以給我們帶來不少的啟發。
實際上,人生的好多煩惱都是因為人和人的關係產生的。
我們的快樂、憂愁、猜疑、虛榮、愛慕、仇恨、思念……等等情感,無一不是來源於人和人的關係。
比如一個人很難說自己沒有什麼虛榮心,很多人就千方百計地希望站在舞台中央、萬人矚目,獲得他人的羨慕嫉妒恨。
這對其而言,是一種非常大的快樂滿足。
西方有個作家曾經說過,自己努力了一輩子,在異國他鄉漂泊,其目的就是為了向瞧不起他的叔叔證明自己,可等他終於有成績、回到家鄉後才發現,當初那個看輕自己、讓自己的精神飽受折磨的叔叔早已是去世多年了。
於是作家開始反思自己:向一個死人證明自己這件事,或者說,向別人證明自己這件事,究竟有多荒謬。
人的生命存活可以說離不開別人,但是,人的生活追求、快樂的感受、自我的滿足、選擇怎麼樣的生活狀態和如何度過一生等,都是可以自己控制的,不是說完全自控,但也是有很大的主導權。
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感受,無論你處在哪個生活環境當中,比如換了工作、換了城市,你覺得自己已經刪除清空了過去的經歷、關係、煩惱等。
可實際上呢,你在新的生活環境中,依然會建立起你過去的生活邏輯——對喜歡的人還是喜歡,對不喜歡的人還是不喜歡,也就是說,你的心裡面還是必須有幾種關係的佔據,要麼是想著誰,要麼是看不慣誰,或是因為誰而產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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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說,只有人自己變了,身邊的世界、生活狀態才會變。
人的精神是一個磁場,你遇到什麼人、處於什麼人之間,實際上是你自己的緣故。
而且還有個重點是,人和人之間,一定是你對別人有需要,當然別人也會需要你,這種關係才會建立並維持下去。
不要覺得這是
再粗暴點說,如果你有被利用、被需要的價值,那你才會交到朋友,如果你是個植物人,誰會有功夫理睬你呢?
要麼是情感上的需要,要麼是利益上的需要,總之有需要才有關係,所謂“
需要是人和人關係的基石,身體弱小的人類在大自然的競爭當中之所以站到了
而關係之後,才是情感。
俗話說,路遙知馬力,日久見人心。人和人的關係由需要而情感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,彼此給以正面的信息反饋,這回讓人和人之間更融洽,相處的更舒服。
這其實也是一種共贏的智慧。
如果只是需要和利益的交換,你看我不順眼,我看你不舒服,又不得不經常在一起碰面交流,那有什麼勁呢。
情感的建立過程也很簡單,打個比方說,你在路上不小心丟了錢包,恰好有個人看到撿了還給你,那你是不是對他有好感、感激之情?
就是在坐電梯的時候,當你急急忙忙趕時間打卡,而電梯正在緩緩關閉、你追之不及,這時候有人在電梯裡按下了開門鍵,願意等一等你,你是不是會心裡一暖?
另外還有你和某個人認識了很久,你們一起有很多的共同經歷,彼此都分享過自己的情感和故事,那你們是不是朋友?
所以,從某種程度上說,
獨處的人不是神就是獸。
那麼問題來了:既然人和人的關係這麼重要,那麼如何讓人和人關係更好、更有意義呢?
很簡單,先讓你自己變得更好,更有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