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勾心鬥角,為何成為社會生存的“必備”技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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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人們聽到一個人在社會活動中吃虧了,下意識的第一反應是,這個人的社會經驗不足,



因為社會經驗不足,所以上當受騙,證明瞭這個人比較幼稚,缺乏閱歷與經歷的洗禮。



這是很多人下意識的觀點。



但是,很少有人去質疑那些讓人吃虧受騙,受到欺負的陷阱或是手段為什麼沒有被打擊或是製裁,



為什麼受害者會被質疑,而實施傷害的人反而成了一種“見怪不怪”的存在?
社會凶險,人心叵測,這樣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。



切忌交淺言深,不要輕易站隊,說話要留意對方的打算等等,這些自我保護的交際常識,似乎成為了人人皆知的“求生技能”。



也正因如此,當人們聽到了那些在社會上,社交過程中吃虧的人時,就會覺得吃虧是他們的經驗不足,而不會去責怪那些讓人上當受騙的“陷阱”。



因為每個人都經歷過這樣的陷阱,同時大家也知道,這樣的陷阱,



是不可能徹底消除的。
那麼,關於為什麼不可能徹底消除的理由,大多數觀點傾向於“人心險惡”,“人心就是原罪”等論調的闡述,



通俗的說,人與人之間的競爭,在沒有規矩和製度的約束下,就會演變成了一種毫無下限的對抗行為。



比如我們最常見的流言,便是一種典型的下三濫的手段。



通過流言來羞辱或是扭曲一個人的社交形象,這種行為雖然很卑鄙且有些無聊,但確實能夠行之有效的達到傳播者的最根本,也是最單純的目的:



那就是噁心對方。



是的,流言這種勾心鬥角的手段,實在幼稚的著實可笑,但這之所以能夠成為那些卑鄙者屢試不爽的低成本手段,就是因為這種手段所追求的目的很容易就會實現,而之所以容易實現,並非流言本身有多麼高明,



而是因為,心甘情願成為傳播者的人群,也就是那些“看熱鬧不嫌事大”的人群,實在太過龐大。
那些看似中立的人,他們打磨著流言的鋒利,並絲毫不在意被污衊和羞辱的人究竟作何感想,他們要做的,就是把流言當成他們社交存在的證據:



我聽說,我知道,我明白,然後我旁觀。



當所有人都以零成本為代價成為了這場勾心鬥角的“載體”時,類似流言這種原本毫無殺傷力的手段,就會成為刺痛人心的鈍刺,不至滅殺,但卻疼的讓人又好氣又好笑:



所以,與其說勾心鬥角是社會生存的必備技能,到不如說參與到勾心鬥角的過程,才是真正意義上為了合群而合群的愚昧手段,



在這個大多數人都害怕自己被孤立的時代,每個人都試圖迎合著什麼,但事實上,越是迎合的關係,越存在著顯而易見的隔閡,只不過人們寧願蒙蔽自己的雙眼,成為一個別人笑我也笑,別人哭我也不能閒著的“捧哏人”,也不願意用客觀的視野去審視自己身邊的人,是不是真的能夠成為自己可以信賴的夥伴。



大多數時候的勾心鬥角,並不是電視劇裡那種立場與套路齊飛的運籌帷幄,
現實之中的勾心鬥角,越是看似複雜的,



其真相,往往越是單純的可笑。
有人說,世人皆是如此骯髒不堪,又有何妨?



可問題就在於,既然知道骯髒卻去妥協的人,



難道就有資格去指責那些願意選擇清醒的人麼?



也許這個問題永遠不會有答案,



也許這個問題早有答案,



但是,誰也不會說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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