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理 語錄

找到新工作了,原工作又辭不掉,怎麼辦?明白這3點,不掉坑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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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老李最近悄悄地出去面試了,因為對公司給他的薪酬待遇不滿,一個月的時間裡頭,他面試了好幾家公司。

最終,兩天前他終於拿到了一家同行業公司給他的offer。然後老李也下了決心辭職,可是到了直屬領導那邊,領導硬是不同意他離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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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下老李犯難了!雖然找到了新工作,可是原來的工作還沒辭掉,怎麼辦呢?

針對他的難題,我個人提了三點意見。

只要下了決心,辭職可以正常走流程

老李想要跳槽換一份工作,可是直屬領導偏偏不放他走,難道就沒法辭職了嗎?

我知道他過去那麼多年都專注於技術,並沒有去研究過勞動法相關的內容。

所以在他的潛意識裡頭,或許「辭職是必須要經過公司同意才能成功的一件事」?

但勞動法內的條款明確有規定,員工在試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;而在轉正以後,員工提前三十天就可以提出辭職。

上述規定,並不受到單位「是否同意辭職」的影響。也就是說,老李的領導想要卡著他離開,但只要老李自己立場堅定,領導也沒辦法給他強留。

但是在這個事情上,員工層面需要注意辭職手續的有效性證據保留。比如是否有向公司提交書面的辭職信或者發送正式的郵件申請等。

只要保存了相關證據,我想領導強硬不同意,公司的人事部門也會給他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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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不急著辭職,多了解下新工作情況

假如目前手頭的工作還沒辭職,但是新公司已經給了offer,這種狀況和老李的情形又不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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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李是沖動提了辭職,領導卻不同意。對於一般的職場人來說,我並不建議馬上去向目前公司提辭職。

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offer到入職的階段還有不少變數。

變數一:用人單位變卦,突然對已經發出的offer毀約。這種情況還是會有小機率事件,一旦提了辭職,就很難收回。

變數二:在進一步了解後,發現新單位的情況並不如預料的這樣,求職者自身也會變卦。

變數三:原單位裡頭有突發性利好事件,比如要給你加薪升職之類的,那麼此時再提出離職,就不是非常明智。

作為談判的籌碼繼續留在原單位

還有一種特殊情況,雖然我不是十分推薦。但是對於一部分職場人來說,還是會採納。

那就是把你拿到的新offer作為和原來公司談判的一種籌碼,簡單地說,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表面上看是真的要離開,實際上並不打算離開,只是希望滿足自己的某些利益述求。

比如老李此前打算離職的原因,正是由於此前的薪資不理想。那麼換個問題思考:若公司給他達到了滿意的薪酬,老李還會離職嗎?

我認為大機率是不太會了。畢竟他述求的目的就是張薪資,而不是非要跳槽。

在要不要辭職、如何辭職的問題上,其實存在不少的技巧和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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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,我並不鼓勵員工們輕易跳槽,但真到了必要的時候,上述三條經驗相信可以幫到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