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來,不少HR都有這樣的困擾,在公司裡面總有那麼一兩個人,一直嚷嚷著要離職,但卻不主動找自己提出。每天不僅喜歡遲到早退,還公然在上班時間打遊戲,做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,就想著公司能夠主動將他辭退,這樣的話他就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金走人了。對此,公司領導非常反感,極力要求HR催促其趕緊辦理辭退手續,招聘新人來接替特地工作。
如果真的如這些員工期待的那樣,公司主動將其辭退,然後給其一定的經濟補償,長此以往下去,就會在企業當中形成一種不好的工作風氣,其他員工看到這樣的形勢,難免會模仿,那麼遇到這樣的員工,是應該將其辭退呢?還是待其主動辭職呢?今天就教給各位HR幾招。員工不主動離職,一味怠工等辭退拿補償,學會這幾招讓他分分鐘走人!
首先,作為企業中的HR,我們需要搞清楚一個概念,那就是不是公司辭退員工,就都需要向其支付補償金的,這是有前提的!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,如果企業的員工嚴重違反了公司的制度,即便是三期女職工,公司也一樣可以將其辭退,並且不需要向其支付補償金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企業的規章制度不能夠隨公司領導高興而隨意制定,制定企業的規章制度,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來建立的。因此,建立一個健全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,對於HR們來說,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!在制定規章制度時,我們的HR也需要考慮各個方面,以防員工趁虛而入,企業因此造成損失!
其次,當我們的HR發現員工在公司工作時,出現了違規違紀的舉動時,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收集,消極怠工,在公司制度當中,都會有對應的處理規定,因此HR們一旦發現員工有違規違紀的行為,一定要注意證據收集,一旦證據確鑿,那麼HR就可以依照公司規章制度來進行處理了,累積多次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,公司可以將其進行辭退處理,且不需要支付其賠償金。
接下來,我們就來說一說,對於員工消極怠工等辭退的情況,作為HR該如何來應對呢?首先第一步,做好「違紀」證據的收集。按照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,HR需要將員工的所有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一個匯總,並且保存好所有的書面證據;第二步,在處理時,可以先找員工進行面談。溝通很重要,對於企業而言,和氣才能生財,因此HR在處理員工違紀行為時,一定要先進行有效的溝通,盡量不要使用其他的手段,即便員工有一天終究會離開企業,大家也最好不要成為敵人!
第三步,調薪或者轉崗。如果這名員工消極怠工,對於領導交待的工作沒完成,且又沒有提出來辭職的話,HR可以與領導商量,考慮將其進行轉崗或者調薪處理。第四步,勸退或者辭退。如果上訴的這些處理方式,對於這名員工來說,依舊沒有什麼改變的話,那麼企業就可以將之前搜集的違紀證據拿出來,向其說明違規的情況,對其做出辭退的處理了。在員工忐忑不安時,可以讓其選擇是要主動辭職,還是要被辭退,這一點對於HR來說,應該很熟悉,靈活處理就好。
其實所有的處理方式,都是非常靈活的,因此對於我們的HR們來說,不同的員工處理方式也可以靈活做出改變!以上,希望幫助到大家。